
“国庆节前已收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发放的短信了!不久就可以搬进新家,真是太好了!”市民梁先生近日接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市公积金中心”)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时开心地表示。
据悉,梁先生购买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,该笔贷款也是我市成功发放的首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主导,为公众提供的特定优惠政策,限定套型、面积和销售价格,采取市场化方式运营,实施封闭管理的住房,主要面向住房有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、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。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民生、促进住房消费中的积极作用,市公积金中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我市实际情况,于今年8月发布了《关于支持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通知》。该政策明确,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、购买经政府认定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缴存群众可提出申请,可享受最低15%的首付比例优惠,相较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(20%)还低了5个百分点。同时,贷款额度、利率、期限等仍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,确保政策风险可控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可持续。
该项政策的发布,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,不仅可以有效缓解购房家庭的首付款压力,还可以进一步提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市场吸引力,助力更多群众实现“住有所居”目标。随着首笔贷款发放成功,意味着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工作已有序开展。
下一步,市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关注政策实施效果,适时优化调整相关措施,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,不断增强群众政策获得感、幸福感。